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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IPRdaily中文网(iprdaily.cn)

作者:柚子

原标题:一波三折的“宝格丽”商标之路

IPRdaily导读:宝格丽,是继法国卡迪亚和美国蒂芙尼之后的世界第三大珠宝品牌。近日,商评委网发布裁定书:宝格丽股份有限公司对第号“宝格丽”商标(以下称争议商标)提出无效宣告请求。据悉,争议商标由被霍斯伯格有限责任公司于年6月29日提出注册申请,指定使用在第9类“遥控装置;家用遥控器”等商品上。

奢侈品(Luxury)在国际上被定义为"一种超出人们生存与发展需要范围的,具有独特、稀缺、珍奇等特点的消费品",又称为非生活必需品。随着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,越来越多的国外的奢侈品品牌进入到中国市场当中,比如:LV、dior、Gucci,Prada......

但其实,一个来自他国的商标要想在我国获得保护,也不是多么容易的,许多知名品牌却因为商标问题而波折不断。

“宝格丽”商标被抢注?

年,希腊裔银匠索帝里欧·宝格丽(Sotirio·Bulgari)在罗马创立了宝格丽(Bulgari),距今已有多年的历史,这个意大利品牌经过四代人的努力,俨然已经成为精致生活品味标志。宝格丽(Bvlgari),是继法国卡迪亚(Cartier)和美国蒂芙尼(Tiffany)之后的世界第三大珠宝品牌。

近日,商评委网发布裁定书:宝格丽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宝格丽公司)对第号“宝格丽”商标(以下称争议商标)提出无效宣告请求。

商评委网站截图

理由是:一、申请人“宝格丽BVLGARI”商标经长期宣传和使用已为中国公众普遍知晓,曾被认定为驰名商标。争议商标是对申请人第号“宝格丽BVLGARI”商标(以下称引证商标)的复制和摹仿,容易导致公众误认,损害申请人的利益。二、争议商标的注册和使用带有欺骗性,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。三、被申请人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争议商标的注册,并非出于生存经营的目的,且被申请人还注册多件与申请人及他人知名标识相同或近似的商标,违反诚实信用原则,易造成不良影响。

引证商标

据悉,争议商标由被霍斯伯格有限责任公司(以下简称霍斯伯格公司)于年6月29日提出注册申请,指定使用在第9类“遥控装置;家用遥控器”等商品上。

争议商标

商评委经查询表示:宝格丽公司使用在“装饰品(珠宝)、表”商品上的引证商标曾适用《商标法》第十三条保护,本案中,申请人提供的报纸杂志对申请人的报道资料、参加展会资料、所获荣誉及商标使用证据等资料可形成证据链,证明在争议商标申请日前申请人引证商标“宝格丽BVLGARI”经广泛宣传使用在“装饰品(珠宝)、表”商品上已为相关公众所熟知。争议商标“宝格丽”与引证商标独创性较高的显著识别文字“宝格丽”文字相同,争议商标已构成对引证商标的复制、摹仿。争议商标指定使用在“遥控装置;家用遥控器”等商品上,易使相关公众将争议商标与申请人或申请人商标相联系,从而可能对申请人商标的显著性及知名度造成损害。

裁定:争议商标予以无效宣告。

“BVLGARI”商标延伸保护遭驳回!

宝格丽公司于年11月24日申请注册了第号商标,于年12月28日获得注册,核定使用在第14类“装饰品(珠宝)、表”等商品上。

第号商标

年3月,宝格丽公司通过国际注册的第G号“BVLGARI”商标在第9类商品上申请在我国延伸保护,却遭到了驳回。

第G号“BVLGARI”商标

商标局认为,宝格丽公司申请注册的第G号“BVLGARI”商标与绍兴市万事达网络设备有限公司年申请注册的第号“宝格丽BVLGARI”商标、自然人张某年申请注册的第号“BVLGARIGEMESSENCE”商标构成近似商标,不应予以注册。据此,商标局驳回了宝格丽公司的申请。

第号“宝格丽BVLGARI”商标

第号“BVLGARIGEMESSENCE”商标

宝格丽公司不服该驳回决定,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复审申请。

意外的是,在商标评审委员会审理期间,第号“宝格丽BVLGARI”商标被宣告无效。也就是说,第号“宝格丽BVLGARI”商标已经不再对宝格丽公司第G号“BVLGARI”商标造成任何影响了。

但是也不能高兴的太早,毕竟,第号“BVLGARIGEMESSENCE”商标仍为有效的在先注册商标,而且“BVLGARI”商标完整包含于该商标中,所以,商标评审委员会认为其易使相关公众产生关联性联想,构成近似商标。

据此,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:宝格丽公司第G号“BVLGARI”商标在申请注册的“用于录制、传送、处理、存储和交换数据、声音或者图像的器械和仪器”等商品上与第号“BVLGARIGEMESSENCE”商标核定使用的计算机等商品属于类似商品,易造成相关公众的混淆误认,注册申请予以驳回;在集成电路芯片等商品上,双方指定使用的商品不类似,共存于市场不会导致相关公众的混淆误认,予以核准注册。

提起诉讼,悬而未决

宝格丽公司不服商标评审委员会所作出的裁定,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,主张其已针对第号“BVLGARIGEMESSENCE”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,商标评审委员会应该等待第号“BVLGARIGEMESSENCE”商标权利状态稳定后再审理驳回复审案,请求法院判决撤销商标评审委员会所作出的裁定,并判令其重新作出裁定。

在公开开庭庭审中,宝格丽公司表示,宝格丽公司已经被普遍知晓,拥有较高的品牌知名度,且商标评审委员会此前在多份无效宣告裁定中认定该商标为第14类装饰品(珠宝)、表等商品上的驰名商标。张某在年申请注册的第号“BVLGARIGEMESSENCE”商标是对宝格丽公司驰名商标的复制与模仿,具有主观恶意的性质。事实上,早在年9月,宝格丽公司就已经对此商标提出了无效宣告请求,只是目前结果还尚未可知,所以,理应等待第号“BVLGARIGEMESSENCE”商标权利状态稳定后再审理驳回复审案。

庭审结束后,法庭并未作出判决。

商标网查询得知,宝格丽公司在我国申请“BVLGARI”相关商标30枚,其中最早的“BVLGARI”商标是年申请的9枚核准注册在第9类、14类、24类、25类、3类、16类、34类,经过几代续展过程,现依旧在使用。

第号“BVLGARIGEMESSENCE”商标是否会被宣告无效,宝格丽公司的第G号“BVLGARI”商标结果又是否能够注册成功,小编将会与大伙一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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